發表于:2021-01-15 瀏覽:2520 分享:
未提前告知消費者,故意隱瞞,欺騙消費者當時要求補貼款的兩條條件,我已經提供,后續加條件,一直加,購車時并沒有告知消費者需要各種發票才能補貼2000,只告訴綠本過戶前1-6頁,行駛證,過戶后綠本1-6頁和行駛證,現在又讓我提供新車發票,身份證,行駛證,和二手車過戶發票,現在導致我提供不出這些手續,如果需要,假如我提供不了,我可以選擇不要這臺車,未提前告知我后續還要各種手續,故意隱瞞,嚴重欺騙消費者,請受理解決。
尊敬的用戶您好!您反饋的信息我們已經收到,將盡快協調相關4S店與您核實處理,廠家也將持續關注后續處理情況,感謝您的支持與諒解。
企業最終結果2021-01-17 11:18經與4S店核實,用戶是需要提供真實的正規二手車發票的,用戶提供的發票無效,(發票經掃描開票日期為1月9號,但票上打印日期12月9號等等小細節證明這張發票不真實),所以無法辦理,如有疑義可與4S店溝通。
是你們的銷售在我購車之前,沒有告訴我完整的置換補貼手續,只告訴我需要綠本和行駛證,后續我給你們手續告訴我還少4樣手續,我車都過完戶了,你讓我去哪里找你要的手續,如果提前告知我,我這些手續足足可以弄齊。你們這是卸磨殺驢啊,才導致我得不到補貼款,我車交完錢了,你們就什么也不管了,銷售滿嘴跑火車!領導也不管不出面解決
我已經反饋很多次了,無果,希望廠家給與說法,打客服只是給記錄,到現在4s店并沒有聯系我,我到店里也沒有可以管事的主管出來解決,只是給了一個閉門羹,難道4s店就是這樣處理事的嗎?事情發生了,不給回復只是推脫責任?讓買家來承擔他們所引起的事情?導致我2000補貼款拿不到?讓我來承擔?車買了,錢付了,就啥也不管了?